Sunday, January 6, 2008

交警主任:駕照資料已在大馬卡.沒解讀器不應發傳票

(吉隆坡訊)為了避免引起誤會,交警在執行任務時如果沒有使用大馬卡解讀器,不能因駕車人士只出示大馬卡,而不是駕駛執照,就發出傳票給他們。

全國交警主任拿督韓查泰益披露,他已多次責備沒有使用大馬卡解讀器,卻發出“無法出示駕照”傳票給駕車人士的交警。

不過,他說,這並不表示交警完全不能發出傳票,一旦有關駕車人士違反交通規則如路稅逾期、闖紅燈、雙線越車和違規泊車,交警還是可以發傳票給他們。

他補充,不要發傳票給只出示大馬卡駕車人士的理由很簡單,因為所有資料包括駕照資料都已在大馬卡內,如果沒有解讀器,就不要發出傳票,免得引起不必要的爭論。

“如果沒有解讀器,就沒有必要與駕車人士起爭執,而且我們還有其他選擇。”

韓查泰益說,全國約有4千500名交警,其中60%已獲分配解讀器,所有警區也已擁有。預料今年內所有交警每人都會有一台解讀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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