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December 17, 2007

港百佳超市以油魚充當鱈魚罰4.5萬元

香港百佳超級市場早前以油魚充當鱈魚出售,承認九項“食物物質與購買人要求者不符”罪名,今早(17日)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罰款4.5萬港元。

裁判官表示,百佳是香港其中一間最大型超市集團,有責任保障市民健康,雖然售賣的油魚無毒,不過不能夠被人體吸收,不適合食用,油魚的標籤卻無任何警告字眼。

百佳去年10月至今年1月,在全港9間超市,以油魚充當鱈魚出售,有市民食用後腹瀉。

百佳所屬的屈臣氏集團發言人表示,對案件完結感到欣慰,集團會集中資源加強顧客服務。發言人補充,自從事件在年初發生後,百佳已無再出售油魚。

百佳母公司屈臣氏集團(香港)被票控18 項罪名,被告較早時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9項食物的物質與購買人所要求者不符罪,其餘9項食物虛假標籤罪則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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